撤三申请 | 撤三答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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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请书 2、委托书 3、主体资格证明(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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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通知书原件 2、委托书 3、主体资格证明(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) 4、答辩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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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为什么要提出商标撤三申请?
A:需要注册的商标标样被占用或者近似,需要提升注册成功率。
Q:什么情形下可以提商标撤三申请?
A: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,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。
Q: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没有去使用商标?
A:申请人不需要证明,商标所有人需要证明被撤销商标进行了实际商业使用。
Q:哪些是三年不使用商标的“正当理由”?
A: 1、不可抗力。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,不能避免的可观情况。一般指地震、台风等自然灾害情况。
2、政府政策限制。由于政策的限定,有些特定的商品生产销售无法进行,或无法获得审批,商标不使用也属于正当理由。
3、破产清算。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,不能再进行生产经营,因为无法正常使用;
Q:商标撤三答辩的成功几率有多少?
A:本事务所所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行业经验,能充分准备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,成功率能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。